第1章_笙笙予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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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  暗黑系暖婚/笙笙予你作者:顾南西

  笙笙,笙笙……

  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

  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

 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

  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

  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

  他诧异。

  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

  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

  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

  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

  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

  他说:“尸解。”

  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

  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

  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

  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

  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

  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

  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

  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
  本书标签:宠文

  第一卷001:公子如玉翩翩温良

  落叶芳菲,初秋瑟瑟,雨淅淅沥沥得下,空气有些潮湿。

  天北第一医院,手术室外的灯亮着,空气中有消毒水的味道,肆意充斥。

  手术台的无影灯打下的光,不刺眼,灼灼白色,心电监护仪上有跳跃闪动的光。

  滴——滴——滴——

  静谧的手术室中,监护仪里突然发出预警声,数据异常,生命特征起伏的电图跳跃加速,数据扔持续在变动。

  这时,女人急切的声音惊扰了手术里的寂静。

  “时医生,病人血压突然下降。”

  “时医生,病人心率加快!”

  女人的语调越来越急切,越来越慌张:“时医生,病人体温下降,血氧饱和度降低。”

  “时医生——”

  女人的声音骤然被打断,缓缓语速:“安静。”

  平铺直叙,并无情绪,淡淡懒懒的音色,敲在耳膜上,却格外温润柔和。

  当真一副好嗓子!女护士在惊愕中闭了嘴。

  三四位穿着蓝色无菌手术衣的医护人员似乎都见怪不怪,并无任何反应,有条不紊地配合白色无影灯下专心致志的男人,柔和的光打在他侧脸,戴了消毒口罩,依稀能勾勒出男人硬朗的轮廓,立体分明,刀削斧凿很是精致,额头上有细密的薄汗,露出的皮肤白皙,被手术灯的光打得透白细腻,眉宇微微凝着,尾部一分上扬,柔和里添了几分张扬却内敛的气度,露出一双眸子,漆黑漆黑的瞳,是泼墨般的黑色,分明没有一丝杂质,却深邃幽深得看不清半点深处的情绪。

  这是个眉眼里藏了浩瀚星辰的男人,像冬夜的星际。

  他敛眸,睫毛低垂,长而密的睫翼在眼睑处落了一层灰青色,嗓音温润:“抽吸。”

  音色像淡淡清风,无波无澜,好似不是在开膛破肚进行一场成功率不破5的手术,而是在切割一堆没有温度的血肉模型。

  淡定,冷静,沉敛,而且优雅,动作竟慢条斯理,这是刚才那位慌张失措的护士对主刀医生的印象。

  他依旧不瘟不火,用那轻描淡写的语调,道:“血管钳。”

  “镊子。”

  “止血钳。”

  这声音,撩动耳膜,该死得好听。

  只见一双带着无菌手套的手修长而纤细,比江南女子不沾阳春水的手指还要精细三分,正有条不紊地剖开病人的心脏,一层一层。

  男人似乎轻笑了一声,带了几分愉悦:“找到了。”

  隐藏在静脉血管里的肿瘤,在光滑的手术刀下,格外血肉模糊,男人缓缓抬手,切除,很干脆利索的一刀。

  滴——

  心电监护仪刺耳的声音戛然而止,数据正常,警报解除。

  仪器旁的女护士松了一口气,一直拧着的眉头这才疏开:“病人血压和脉搏都正常了。”

  主刀的男人只是扫了一眼,便开始进行血管接合,手法很快,动作干脆,不过十多分钟,手术刀便停下了。

  还是温润好听的嗓音,低沉而微微沙哑:“周医生。”

  一旁的辅助医师应道:“我明白,缝合扫尾嘛。”带着笑意说,“时医生,辛苦了。”

  他稍稍颔首:“大家辛苦了。”

  放下手术刀,男人转身走出了白色手术无影灯,身影修长,很高,有些清瘦,便是这千篇一律的蓝色手术衣穿在他身上,也别有一番看头。

  这是个连背影都极其迷人的男人,让人移不开眼。

  女护士赶紧收回目光,拍了拍胸口,心有余悸:“刚才真是吓死我了,真的好险,病人差点就——”

  一旁输血的科系护士长抬头,问了句:“第一次进手术室?”

  “嗯。”年轻的女护士点头。

  她叫叶岚,在门诊部做了三年护士,刚调来心外科不久,这确实是第一次进手术室。

  刘护士长边忙着手头的善后工作,边提携指点新人几句:“以后别一惊一乍了,时医生不喜欢手术的时候太吵,会,”想了想,刘护士长照原话转述,“会影响时医生动刀的心情。”

  职场菜鸟护士:“……”

  她懵逼了,难道大名鼎鼎的天才全能外科医生,是看心情动刀吗?

  叶岚嘟囔了句:“可是刚才病人真的很危险?”

  “危险?”刘护士长似乎听到什么好玩好笑的,侃了一句,“没听说过医院里的传闻?”

  天北第一医院是H市最大的公立医院,所有科系加住院部总共十七栋大楼,她消息就是再灵通,也没办法在一栋的门诊部听到九栋心外科的所有传闻。

  叶岚是新调来的护士,秉持不耻下问的原则,一本正经地向护士长取经:“什么传闻?”

  不待刘护士长开口,在做扫尾缝合的周医生接了话:“从医五年,六百七十二台手术,成功率百分之五以下的四十三台,失误死亡率,”特地着重咬字,“零。”

  小护士懵,这么神乎?

  刘护士长补充总结:“可以说,只要时医生点头了,就是一只脚已经进了棺材,也能给拉回来。”

  果然是天北第一医院的王牌,手术技能扛把子……

  叶岚星星眼,崇拜之情来得猝不及防啊:“时医生好厉害啊!”

  周医生笑笑:“你还是太年轻,不知道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。”他从医十五年,也是第一次见识到,什么是天才。

  手术室外,门突然打开,男人缓步走出来。

  守在走廊里的家属立马冲上前:“时医生,时医生,我儿子怎么样?”

  是个老人家,六十岁左右,白发花白显得苍老,正抓着男人的手腕,他用另一只手取下口罩,对老人家展眉:“手术很成功。”

  好个俊郎干净的男人,口罩下的五官,很美,恰到好处,精致胜过女子,却没半分女气,只是唇色有些淡,不像他的眉眼那般浓墨重彩。

  老人家也看愣了一下,才移开眼。

  老人是患者的父亲,大抵是年轻时从事过化学物料的工作,指甲有些发黄,激动地抓着男医生的手,不停地道谢:“谢谢时医生,谢谢时医生。”

  他温和地笑着:“不用谢,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
  “谢谢,谢谢,要是没有时医生,我儿子他……”

  老人哽咽,语不成调,被他抓着手的男人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抚,道了句‘我还有病人’,便转身离开。

  老人怔了一下,这才反应过来,这位时医生的手,真凉。

  这位医生是他儿子的主治医生,他打听过,都说这位时医生医术高超,待人良善,是个极其好的人。

  时医生有个温柔的名字,像江南女子,叫时瑾。

  手术室这条走廊一直往里走,右拐,是消毒清洁室,这时候已是近黄昏,没有人,亮着一排灯,还是有些暗。

  时瑾低头站着,半边脸笼在暗处,水声杂乱无章,他一遍一遍洗方才被老人碰到的手腕,涂抹皂液,用软刷重重地擦,直到手腕的皮肤通红,才淋水,冲去手上暗黄色的消毒泡沫,取了无菌布,慢条斯理地擦去水渍。

  他抬起头,光滑的金属消毒柜上,倒影出男人精致的容貌,还有一双阴翳的眸……

  外科楼大厅里,这会儿是新闻联播的时间点,液晶电视上播放着异常吵闹喧嚣的镜头,像是演唱会的现场,尖叫与欢呼声振聋发聩。

  咨询台的两个小护士,偷闲看着电视。

  万人空巷的体育馆,绚丽的镁光灯下,女人站在舞台上,画着浓厚的烟熏妆,短裤,夹克,长发撩起,她微微仰头,沙哑而独特的嗓音飙出最后一个转音,她举起手里的木吉他,亲吻琴弦,高声道:“我的荣耀,与你们同在。”

  声落,粉丝狂乱的尖叫与掌声一波接一波。

  隔着屏幕,电视外,也是一阵狼嚎。

  “啊——啊——啊——”

  咨询台的这小韩护士,血槽要空了!她晕头转向,一手扶额一手扶住身旁的同事:“我要晕了晕了!快扶住我!”

  同事小赵护士瞟了一眼电视机里的女人。

  唱摇滚弹吉他的女人,确实,很美,很帅,冷艳又神秘,笑起来三分纯七分魅,可……又瞅了一眼身边捂脸喘气快要晕厥的小韩同事:“要不要这么夸张。”

  对方给了她一个白眼,然后就对着电视机一脸花痴:“你不懂,身为资深笙粉,没有一个不想嫁给我家笙爷的,我家笙爷的存在,就是为了打击男人这种生物!”

  笙爷。

  演艺圈只有一个女人,被称为爷,那就是创作摇滚巨星姜九笙,一个邪魅又清冷的女人,笑起来总是带着三分凉意。

  小赵护士不由得想起了家里那对才七岁大的龙凤胎,打小不对盘,有生以来第一次统一战线就是——身为了姜九笙的脑残粉。

  一个女人,怎么会这么男女老少通吃!

  小韩还在荡漾呢,转头就看见一个人,水墨画里走出来的美人儿似的,美得清淡舒服,她甜甜喊了声:“时医生。”

  时瑾微微颔首,目光落在电视屏幕上,看得专心致志。

  “您也是……笙粉?”小韩护士被自己这个猜想给惊到了。

  时瑾摇摇头,电视这时被人换了台,他取了台上的巡查表,便转身走了。

  小赵护士盯着时医生那两条逆天的大长腿,托腮思考:“难道时医生也被你偶像打击到了?”

  她家的龙凤胎就总说,看了笙爷之后,就觉得自家老爹就是‘生活暴击’的实例体现。

  “怎么可能,别的男人就算了,时医生可是食物链顶端的啊。”小韩护士春心荡漾,忍不住心里YY的小九九,“不过,我觉得时医生看我家九笙小姐姐的眼神怎么比我还狂热。”

  小赵护士推了她一把,好笑:“别把人都想得跟你一样脑残。”

  时医生可是一朵高岭花哩,夸张地说,医院十个护士,有九个对他目的不纯,剩下那个是已婚的。

  “我这是老婆粉!才不是脑残粉!我可是要给我家笙爷生猴子的!”小韩护士抗议之后,瞅了瞅走远了的美人医生,一本正经地八卦,“真的,我上次去时医生的办公室,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电脑桌面,就是我女神的高清照,一看就是资深宠爱笙爷五百年的!时医生藏得这么紧,难道是私生饭?”

  小赵护士一巴掌拍过去:“时医生那样清风朗月的贵公子,你可别把他拉下神坛。”她的看法是,“嗯,我怀疑他根本不喜欢女人。”

  噢!重大机密!

  小韩护士嗅到了一丝奸情的腐臭味。

  “上次院长家里那个,长得牡丹国色的,情急之下拉了一下时医生的衣服,听说时医生当场就脱了,慢条斯理脱得那是当真贵气优雅,然后,”

  小韩好激动啊:“然后呢,然后呢?”

  院长的掌上明珠觊觎时医生的美色,这是众所周知的!

  小赵护士笑:“然后时医生倒了一瓶医用酒精,一把火就烧了,而且还十分礼貌绅士地对院长家那个说了一句话,”小赵护士清了清嗓子,学着贵公子的优雅,“我这还有酒精,需要洗手吗?”

  可想而知院长家的那牡丹国色,得有多肝儿疼。

  贵族就是贵族,杀人无形啊!

  “不愧是神坛上的男人啊!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觊觎的。”小韩护士感叹完,又跑去拿了遥控器,调到演唱会的频道,继续荡漾,“不过,我怎么看都觉得时医生和我女神配一脸,一个温润如玉的高岭花,一个冷艳勾人的天仙攻,啊啊啊——好有画面感!”

  “啧啧啧,”小赵护士摇头,一脸嫌弃,“你的表情,好淫荡。”

  淫荡就淫荡!

  三千万笙粉,没一个不对着笙爷淫荡的好吗!我淫荡我骄傲!

  “不过我倒真好奇,时医生这样的男人,喜欢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的。”小赵护士摇头,“完全脑补不出来。”

  小韩护士继续脑补高岭花和天仙攻扑倒和被扑倒……

  见过时瑾的人都有一个同样的想法,这个男人,是二十一世纪里最后一位贵族,有风度,却并非风度翩翩,后者太过浮躁,而时瑾,恰到好处。

  心外科,时瑾。

  办公室外,门口的名牌上只有这简单明了的五个字。

  男人开了电脑,坐下,将医生长袍脱下,揉了揉眉头,抬眸看着电脑屏幕,目光痴缠,许久许久,抬起手,拂着屏幕里女子的脸。

  “笙笙……”

  淡色的唇,温柔地念着这两个字,男人一双浓墨般的眸,一点一点殷红。

  “笙笙。”

  “笙笙……”

  他倾身,将唇贴在凉凉的屏幕上,描摹图片里,她的唇形。

  目光,痴迷到阴沉。
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
  这,是一只披着贵公子外衣的变态忠犬追妻的故事。

  另外推荐老书《猫爷驾到束手就寝》

  PS:“有风度,却并非风度翩翩,后者太过浮躁,而时瑾,恰到好处。”此句引用墨宝非宝的话,我很喜欢这一句话

  第一卷002:摇滚巨星姜九笙

  “我的荣耀,与你们同在。”

  光怪绚烂的镁光灯下,女人长发,随意卷着,化了烟熏妆,唇角衔了一缕发,亲吻着她的木吉他。

 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,万人空巷的体育馆里,粉丝疯狂地尖叫。

  摇滚巨星姜九笙,娱乐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:前后十年,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。

  三张专辑,销售破亿,七场演唱会,她用三年时间,在摇滚乐坛登顶,是国内第一个在中央体育馆里开演唱会的女歌手。

  演唱会后台。

  女人背靠着化妆台,勾唇一笑:“演唱会很成功,现场效果好到爆表。”

  她叫莫冰,是姜九笙的经纪人。

 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,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头,在带姜九笙之前,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。

 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,为什么挑了她,姜九笙的回答很敷衍,口气却很认真:因为顺眼。

  事实证明,姜九笙很会挑,莫冰能力够强,手腕够铁,处事干脆利落,沉稳干练,对于懒散随性的姜九笙来说,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选择。最重要的一点,莫冰生得美艳,身材火辣,姜九笙喜欢赏心悦目的人与事物。

  两人关系不错,相处很随意。

  姜九笙回了莫冰一个浅笑:“辛苦了。”她用手把长发扎起来,用描眉的笔随便绑了个髻,“我想抽根烟,介意吗?”

  莫冰反问:“我介意你就不抽吗?”

  姜九笙笑笑,摇头:“我会去隔壁抽。”

  她烟瘾重,尤其是写歌的时候,整盒整盒地抽,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,可是都拿她没办法,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健康的女士烟,毕竟是歌手,嗓子可是饭碗。

  莫冰笑骂:“你这个小妖精!”摸到抽屉里的烟盒递给她,“悠着点,你胃不太好。”

  绿摩尔,这种烟很淡,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,她喜欢最浓的烟、最烈的酒,还有最美的人儿。

  这些,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。

  “遵命。”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,把烟接过去,点了一根,摩擦轮式的打火机,男士的,她用得顺手。

 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,薄烟淡淡升起,模糊了侧脸的轮廓,她微眯了眼,懒懒地靠着椅背,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。

 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,抽个烟,还能美成这样,迷人得不行,严格来说,姜九笙的模样,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,却最独树一帜,不笑时冷艳,稍稍勾唇,七分魅,三分纯,眉眼里全是英气与慵懒,神秘又优雅。

  最开始莫冰给她定的人设是高岭之花,奈何姜九笙懒,懒得端着架子,怎么舒服怎么来,倒是粉丝偏偏就喜欢她那随性潇洒的性子,用粉丝的话说,攻气十足,仙气也十足。

  一根烟燃尽,姜九笙掐了烟,眉宇难掩倦怠。

  莫冰喊了化妆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:“他们已经去会所了。”

  姜九笙并不是单独出道,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,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独唱,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。

  姜九笙揉揉眉心:“我先回家洗个澡,两个小时后来接我。”

  莫冰给了个OK的手势。

  这时,门突然开了,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,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,五官端正,相貌堂堂。

 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,奈何,是个衣冠禽兽,莫冰自然认得这人,上前一步,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:“简先生,下次请记得敲门。”

 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,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,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,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。

  地产大亨嘛,哪个不爱香车美人,这简大公子更是花名在外。

  简成宗穿着一身裁剪讲究的西装,胸前口袋里的红色方巾露出一角,颇为风流倜傥,开口笑道:“我投了三千万,这个特例都没有?”

  “不是特例。”莫冰面无表情地指正,“是教养。”

  姜九笙勾唇,垂着眼似笑非笑,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,一般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。

  简大公子的脸色果然当场就变了,可能顾及着风度,忍着没有发作。

 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,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:“简先生有事?我家艺人还要换装,可能需要回避。”

  简成宗冷了冷脸,视线越过莫冰,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:“晚上一起吃饭。”

  姜九笙没抬眼,将修长的腿随意搭在椅子上:“抱歉,我不接受陌生人的单独邀请。”

  礼貌又冷清。

  圈里没有谁不知道,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,偏偏又是最难接近的那个。

  男人嘛,偏喜欢攻击性强的,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。

  “以后就不是陌生人了。”简成宗笑,口吻里贵公子做派十足,“你的巡回演出会还有三场,我想继续赞助,一回生,二回熟。”

  姜九笙抬眸,笑问:“那三回呢?”

 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,深处,总有几分冷,几分妖,带着疏离懒散的媚。

  要了命的迷人!

  简成宗眯了眯眼,藏不住眼底猎艳的侵略性:“我以为姜小姐懂我的意思。”

  “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。”她似百无聊赖,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,收了笑,“你想潜我?”

  对方很诚实:“各取所需。”

  姜九笙虽是摇滚巨星,可专业歌手和圈中流量艺人到底不一样,至少商业性不是一个层面。

  显然,这简公子有几个钱。

  他不是第一个想潜姜九笙的人,当然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
  她接过了他的花。

  简成宗似乎意料之中,稍稍得意地冲莫冰勾唇冷笑,问姜九笙:“晚饭去哪里吃?”

  姜九笙起身,掂了掂手里的玫瑰,抬手,摔在了简大公子的脸上,慢条斯理,一簇一簇地摔。

 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,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:“还想吃吗?有没有气饱?”

  简大公子一张金贵脸被气得有些狰狞了:“姜九笙!你别给脸不要脸!老子想睡你那是你的——”

  她不疾不徐地截了对方气急败坏的话:“小乔,叫保安。”

  助理陈易桥在门口应了一声。

  “我去隔壁再抽一根。”

  留了一句话,姜九笙直接撂下人,拿了烟盒走去隔壁。

  简成宗脸一阵青一阵白,好不精彩,莫冰抱着胸挑了挑眉,神色见怪不怪。
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
  更新时间以后暂定每晚八点半。

  第一卷003:我能摸摸你的手吗

  女士香烟味儿太淡,姜九笙抽了两根莫冰才回隔壁更衣间,换下朋克风的演出服,卸了妆,她素面朝天,咬着熄了火的烟蒂,盖着件黑色披风半躺沙发上闭目养神,短裤短T,露了一截又细又白的小蛮腰,修长的腿搭在了沙发一端的扶手上,那模样,着实像个勾人的小妖精。

  姜九笙生得美,只是,少了几分烟火气,做什么都懒懒散散。

  莫冰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: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
  姜九笙起身,将风衣穿好,问她:“解决了?”

  “简氏要撤资。”

  “嗯。”神色不冷不淡,波澜不惊,姜九笙双指夹着烟蒂,对着烟灰缸扔了个漂亮的抛物线。

  莫冰笑骂:“你这脾气!”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二次不给‘投资人’面子了。

  她反问:“需要改吗?”

  莫冰挑眉,不语。

  的确不需要,从姜九笙出道起,想潜她的人可以绕天宇一圈了,最后呢,那些‘金主们’一个个人间蒸发了,她还是顺风顺水,三年时间,她便在华语乐坛稳稳站了一方天地。

  莫冰放缓步子,与姜九笙并排走着:“笙笙,你跟我说实话,给你保驾护航的大金主到底是谁?”

  莫冰不算糊涂,可姜九笙的事,三年她都窥不透一星半点。

  姜九笙懒懒打了个哈欠:“我也想知道。”

  还是那漫不经心的神色,像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。

  莫冰失笑,姜九笙刚出道那会儿,性子与现在一般,洒脱又直接,天宇有个音乐总监见她模样性子招人,趁夜色妖娆,便不规矩,当时姜九笙一个烟灰缸砸得那音乐总监去了半条命,莫冰当时想,完了,出师未捷身先死。结果呢,姜九笙没有被封杀,而是那个总监人间蒸发了,有小道消息说那音乐总监在ICU住了大半年。

  后来,又有个投资人假意醉酒,举止轻薄,姜九笙的衣服都没碰着,第二日,手就折了,断了两根骨。

  后来……

  诸如此类的怪事一桩接一桩,圈里就有了个传闻,说摇滚歌后姜九笙是个诅咒,那些想潜她的,想黑她的,想取而代之的,全部……不得善终了。

  当然,不怕死的还是大有人在,比如刚才那个简公子。

  莫冰有理由怀疑,姜九笙背后有个强大的后台,不然只能用灵异来解释那一桩桩惨案了。

  上了保姆车,是助手小乔开车。

  “笙姐好。”

  小乔大名唤陈易桥,刚出大学,比姜九笙小上两岁,模样生得乖巧漂亮,性子也安静害羞,像个吃可爱多长大的邻家妹妹。

  是莫冰挑的她,虽说艺人助理不适合挑模样太好的,怕抢了风头,不过莫冰瞧着她本分,踏踏实实从不抱怨,便留下了她,近半年时间,小乔也确实从未出过错。

  姜九笙颔首,打了招呼便往后座去了,蹙着眉,神色恹恹。

  “怎么了?”莫冰问道。

  “刚才起猛了,姨妈痛。”

  她吃东西冷热不忌,又嗜辣,身体底子不算好,每月例假都要受一番罪。

  莫冰板着脸,有点严肃:“你这毛病太严重了,改天我给你挂个号。”

  她拒绝,眯着眼似笑非笑:“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。”

  “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。”

  姜九笙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,战斗值却高得离谱,若真被拍了,估计‘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’的那点女儿家私事,就不是什么秘密了。

  不过,姜九笙懒,懒得上头条。

  莫冰换了个理由,投其所好:“天北第一医院有位医生,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,偶然见了一面,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。”

  她有兴趣了:“妇科医生?”

  莫冰了然一笑:“外科。”

  “拿手术刀啊,”姜九笙转头,看着车窗外霓虹,眼里光影灼灼,“那肯定更迷人。”

  她有个癖好,她恋手,看见一双漂亮的手,会忍不住想抚摸,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。

 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,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,病因尚且不详,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,她大大方方,从不刻意隐瞒。

 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,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。

  “要不要我送你上去?”

  “不用,这个小区治安很好。”她住的是高档小区,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。

  莫冰仍然不放心:“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。”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,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。

 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:“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。”

  莫冰哑口无言了,她家艺人练过散打,可能协调性好,智商高,学什么都有模有样,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,据说,那位师兄练了七年,还是开国将门之后,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。

  莫冰想了想,放心了:“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姜九笙住七栋,最靠里,橘黄的路灯下,孤影斜长,她走得缓,腹痛得厉害,脚步有些虚。夜里静谧,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,隔着几米距离,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。

  到了电梯口,姜九笙回了头:“是要签名吗?”

  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,白衬衫西装裤,很高,模样生得极好,昏黄暗淡的光里模糊了几分轮廓,却仍像精雕细琢的中古画像,每一笔都极其精致。

  她呼吸一窒,这张脸,为何怎生如此熟悉,像午夜梦回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,深刻得心尖都在战栗着。

  他抬头对视,礼貌而疏离:“不用。”

 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,当真君子如玉,尤其是一双眼,像极了高楼外的夜,藏了漫天璀璨的光。

  这般容貌,倒不像私生饭,那为何跟了她一路?

  男人开口解释,声线温润,像清风拂过耳畔:“我住这里,七栋七零三。”

  哦,原来是新来的邻居,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,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。

  电梯门开,男人靠右站着,按了数字7,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,抬头看向姜九笙。

 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:“我也住七楼。”

 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,指甲修得整齐,是干净的莹白色,骨节纤细分明,匀称又修长。

  当真一副美人骨,连手也是上乘。

 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: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有些挪不开眼。

  男人颔首:“谢谢。”

 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,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,贵气又内敛,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,伪装得再好,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,不像这个男人,是个真正的贵族,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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